中國人一定知道“莫須有”威力,然而食品中出現“莫須有”的情況結果如何呢?
最近,聯合利華旗下的“家樂”濃湯寶因標簽標注中的“可能”兩字,引來眾多爭議。同時,多地超市對該產品進行下架處理。記者昨天走訪廣州市場發現,廣州多家超市未對此采取下架行動。不過,記者發現,目前市場上不少食品的標簽標注,對過敏源的表述五花八門,有些寫著“可能含有”,有些寫著“生產線也加工過……”,而部分食品則連提示也省略,然而配料表中明顯看到有花生、牛奶等致過敏成分。
有食品專家指出,過敏源標注對于消費者選購食品是重要信息,生產企業應明確、清晰標注,否則,對于部分過敏體質消費者來說,不慎食用含過敏源食品可能危及健康,引發新的食品安全問題。記者獲悉,國家頒布的將于明年實施的新版《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中,特別增加了對致敏物質標示的新要求。
◆最新回應
聯合利華辯稱標注“可能”符合國際慣例
最近,聯合利華旗下的“家樂”濃湯寶產品因包裝上標注“可能含有”字樣,受到廣泛質疑。消費者認為,該表述含混不清,不知是“有”還是“沒有”。據悉,貴陽部分城市工商部門已要求當地濃湯寶下架。北京、長沙、昆明等地部分城市超市也主動暫時下架。
記者昨天走訪廣州市場,發現標注“可能含有”字樣的家樂牌濃湯寶產品仍然在多家超市上擺售。在客村一家大型連鎖超市,記者看到,“濃湯寶”湯底產品的鮮蝦口味、菌蘑口味、清雞靚湯口味和牛肉濃湯口味均在配料表中含有“可能”字樣,如鮮蝦口味的配料表中寫到“配料中含有蝦,可能含有大豆、小麥、雞蛋、魚和奶制品”,菌蘑口味濃湯寶則標識著“含有大豆、小麥,可能含有雞蛋、魚和奶制品”。
身陷“可能”輿論中心的聯合利華,昨天再度發表聲明稱,該公司非常重視媒體的反應,目前已將此情況報告給國家衛生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工商總局,并按照要求和程序規定,將濃湯寶產品標簽送交國家級權威檢測機構國家食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進行判定,其結論顯示,“經檢驗,標簽一項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聯合利華再度重申,該公司旗下產品的包裝已經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對產品成分進行了標識。同時,根據國際慣例和國家標準,家樂濃湯寶在包裝上用“配料中含有……”和“可能含有……”的方式來表達致敏物質信息的提示,“旨在負責任地提示消費者有關致敏的可能性。
◆市場走訪
食品多數標注不規范消費者霧里看花
記者昨天走訪廣州市場,發現目前不少食品對過敏性提示的標注五花八門,含糊其詞,令消費者摸不得頭腦。如雀巢公司旗下的“美極中式湯”的一款三鮮瑤柱湯料,配料表的末句是“生產該產品的設備還加工含有牛奶和大豆的產品”,另一款雞茸玉米羹湯料則寫著“生產該產品的設備還加工含有大豆、甲殼類動物、魚和貝類的產品”。一款丹麥藍罐曲奇的致敏物質標注寫著,“生產此食品的廠房亦處理木本堅果及其制品”。
記者發現,有不少餅干品牌打擦邊球,把致敏物質跟普通原料一起寫入配料表中,但標簽中卻沒有對致敏性質進行特別提示。如好麗友的蛋黃派,配料表中包括“雞蛋、小麥粉和全蛋液”;格力高的巧心柔,含有“小麥粉、全蛋液、奶粉和乳糖”;如記者看到,在目前熱銷的中秋月餅中,許多品牌的五仁月餅包裝上,就沒有標示過敏提示,然而據配料表顯示,五仁的成分為瓜子、花生、芝麻、核桃、松子,花生就屬于過敏源之一。
記者昨天從衛生部今年最新發布的《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中看到,新標準也特別增加了對致敏物質的推薦標示要求。據該新標準列舉了大豆、乳及乳制品、堅果等8類可能導致過敏反應的食品及其制品,并規定如果這些食品及其制品用作原料,宜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識的名稱,或在配料表鄰近位置加以提示。不過,該新標準將于明年4月20日實施,目前尚屬于過渡期。
◆律師觀點
“可能”兩字有誤導消費嫌疑
“聯合利華食品中若是真存在致敏物質,便應該清晰標注出來,予以明示,使用‘可能’的字眼有誤導消費嫌疑。”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北元律師指出,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產品標識標注規定》也指出,“產品標識應當清晰、牢固、易于識別”。此類法律法規規定食品外包裝中披露的信息必須準確、真實,目的便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來源:南方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