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市出臺了《沈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實施意見》,出臺了一系列新的救助政策,如繼續提高低保對象、五保戶和特困供養人員救助水平,對符合條件的成年重殘人員可以單獨申請低保,低保家庭中一戶多殘人員上浮分類救助比例,城鄉困難群體醫療救助比例提高至70%,全面建立臨時救助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等。3月3日,沈陽市民政局就《實施意見》中社會關注的一些熱點問題進行了解讀。
特殊人員上浮救助額度
今后,沈陽將擴大低保救助范圍,困難家庭中依靠父母、祖(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等其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供養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成年重殘人員(一級、二級),可單獨申請低保,不按家庭人口統一計算收入。
加大分類救助力度。對于“三無”人員、高齡老人、未成年人(未滿18周歲)、殘疾人、學生、優撫對象、重病人員等低保對象,在常規低保救助基礎上,按比例分類上浮救助額度。其中,一個低保家庭中有2個及以上殘疾人,救助額度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