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總工會和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等部門聯合制定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規范》日前出臺,據稱這是全國評價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的第一個地方標準。
省總工會副主席楊星云說,在以前的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評價過程中,普遍存在彈性和人為主觀因素,定性多、定量少,柔性有余而剛性不足。新出臺的《評價規范》,實現了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創建工作由“行政推動”向“制度化推動”的轉變,科學合理的量化標準取代了傳統的“印象評價”,具備很強的操作剛性。
省總工會民管部部長殷文喜說,《評價規范》把職工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衡量勞動關系和諧狀況的核心指標,如工資集體協商開展、勞動爭議調處以及職工民主管理等方面都作為重點內容,并將職工滿意度作為評價的重要依據。同時,還從勞動用工、社會保險與福利、安全生產、企業文化、社會責任等12個評價項目,對企業和諧勞動關系作出評價細則。細則共設置了45個評價要素,每個評價要素都設定了分值,總分值為100分。 (陳家根)
實習編輯:范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