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發
中國證監會30日通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案調查和處理結果,認定光大證券構成內幕交易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沒收光大證券違法所得8721萬元,并處以5倍罰款,罰沒款金額總計5.23億元,同時停止其證券自營業務。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說,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雖因證券經營機構交易系統設計缺陷導致,但該事件暴露了光大證券在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合規經營等方面存在很大問題。事件發生后,光大證券及其事件相關人員在考慮對沖風險、調劑頭寸,降低可能產生的結算風險時,采取了錯誤的處理方案,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違反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
發言人說,鑒于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對證券期貨市場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給公眾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造成了較大損失,本著嚴格執法、嚴肅追責的原則,證監會將沒收光大證券違法所得8721萬元,并處以5倍罰款,罰沒款金額總計5.23億元;對直接負責者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給予警告,罰款60萬元并采取終身的證券期貨市場禁入措施;對光大證券董事會秘書梅鍵責令改正并處以罰款20萬元。
發言人表示,對于投資者因光大證券內幕交易受到的損失,投資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許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