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偏、配套差,保障房就該“低保障”
本應會競相申請、一房難求的保障房,卻演變為“房等人”的無奈。面對這種現象,人們不禁要問:難道保障房已供過于求?
事實并非如此。我國的保障房覆蓋率仍較低,仍有相當一部分群眾存在住房問題。
此次多地公布的審計報告指出,閑置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配套基礎設施或公共服務設施不完善。
以深圳的公租房分配為例,按照當地住建局公布的價格,若租用一戶40平方米戶型的公租房,每月房租大約600多元。租金如此優惠,為何4000多戶申請人最終選擇放棄申請?一位在關內南山區工作的申請人道出其中緣由,項目選址偏遠,到公司上班路程將近30公里,不堵車每日也要花上三個小時。
“保障對象入住意愿較低的保障房小區基本都處于距離中心城區較遠的地方,屬于生僻地建房‘湊數量’,基礎設施薄弱,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滯后。”海南省住建廳一位干部向記者坦承。
記者采訪發現,部分地方的保障房質量偏差,小區環境臟亂差,物業管理難到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保障對象的居住意愿。海南省審計廳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發現,全省有24個項目存在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現象等,其中有770套住房出現墻體開裂、頂棚滲水等影響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質量缺陷。
海口市一家廉租房小區物業管理的負責人說,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物業管理費用幾乎不收,而小區的衛生、安保、水、電、綠化等日常管理需要大量資金維護,物業費用缺口很大,小區環境自然好不起來。
嚴榮說,住房不僅僅是為了居住,還是一種生活,而社區環境是重要的參考因素,配套設施建設應與保障房工程本身同步規劃、同期建設、同時交付使用。位置偏僻、配套設施不完善、房屋品質存問題等多重因素,抑制了保障對象的選擇意愿,推高了保障房“空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