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根據8月1號開始啟用的新版個人征信,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5年存留時間引起了廣泛爭議。個人征信報告,俗稱"信用證明",相當于"經濟身份證"。目前,個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就可以免費向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申請查詢自己的征信報告。如今,除了個人申請貸款和辦理出國手續,某些企業在招聘員工時也會以個人征信報告作為個人信用的重要參考。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趙錫軍評論這個話題。
趙錫軍表示個人征信體系的建設是市場經濟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個人的信用記錄保存多長時間與國家具體社會經濟狀況和個人參與社會經濟建設的程度密切相關。
趙錫軍:目前我們國家處于經濟發展比較快的時期,個人參與的社會經濟活動越來越活躍。這就需要一個跟這個狀態相適應的信用保存期,我個人認為5年是一個比較恰當的時間。這個時間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以后的實踐過程中如果發現需要改進的地方,我們可以做一些調整。
不良信用記錄過了5年,在貸款、找工作時就不會再收到影響,因而很多人還是贊成的。但是也有人認為“按現在的標準,欠10元和欠100萬元性質一樣嚴重,對個人來說非常不公平”。對此,趙錫軍認為個人信用記錄只是說明沒有發生欠款行為的指標。
趙錫軍:從欠款行為來講,欠一分錢和欠更多錢的性質一樣,個人信用記錄只是記錄欠款行為本身。當然,如果我們的信用記錄能夠更詳細一些,對于使用這個報告的人來講也可能提供更多有價值的信息,這方面還值得進一步改進。
銀行是否有提醒的義務?
有些人提出這樣的狀況:比如工作太忙或匆忙出差而忘了還款,逾期之前和之后都不會接到銀行的提醒,直接計入信用記錄。
趙錫軍:實際上這個提醒是有的,就是在跟銀行簽訂借貸協議或者辦理信用卡的時候,銀行的協議或者信用卡要求事項里會清楚說明每月還款期日期、超過多長時間要扣多少款等等,大家簽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保障自身權益不受損失也不承擔后續責任。
征信管理條例出臺是我國信用體系建設的進步,對于配套措施的跟進,趙錫軍表示個人破產制度的建設也要列上日程。
趙錫軍:以前我們的法律法規里只有法人類企業機構破產,實際上隨著個人越來越多的作為經濟主體來參與社會經濟活動,個人也可能會出現破產。個人征信制度加以健全,個體人可以更好地介入社會經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