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大歷史任務”。要按照“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要求,堅持從各地實際出發,尊重農民意愿,扎實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我國總體上經濟發展已進入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新階段、以人為本與構建和諧社會理念深入人心的新形勢下,中央作出的又一個重大決策,是統籌城鄉發展,實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方針的具體化。
來源:新華網 編輯:許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