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
直接吊銷駕照
專家表示,刑法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作出刑事處罰規定后,不需要再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人實行拘留處罰,因此,應該刪去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人拘留的規定。
據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將“暫扣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直接改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說醉駕將被直接吊銷駕照,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外,將終生禁駕。
酒駕 處罰金額漲4倍
專家透露,草案還將加大對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
●現行規定
罰款200到500元
現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除暫扣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外,還處以200元到500元罰款。
隨著醉酒駕車事件的猛增,社會上,很多學者將醉駕事件的飆升歸咎于法律對之處罰力度太輕,犯罪成本太小。
●草案
擬從1000元起罰
據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將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對于酒后駕車行為罰金方面,處罰金額“至少漲4倍”,即從原來的200元起罰變為1000元起罰。
另外,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酒后駕車暫扣駕照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3個月以下”,據悉,本次修改或將改為“6個月”,第二次飲酒駕車或將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來源:重慶晚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