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發展軌跡銘記法制歷程--程序正義貫穿刑事訴訟立法,把依法治國推向新境界
刑訴法的制定修改完善,是中國民主法制建設和依法治國進程的縮影。
“這次修改刑訴法,從立案到執行程序,涉及很多訴訟的重要環節。”全國人大代表、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說,刑事訴訟活動的后一個權力制約前面的權力,才能保證案件的質量。
徐顯明說,當偵查機關認為是犯罪的時候,就要讓檢察機關審查,制約偵查權。檢察機關批準以后,提起公訴,還要通過審判機關才能定罪。審判權的目的就是要對檢察權進行制約。一審法院也有可能犯錯,所以又設計了二審,讓上級法院制約前面的審判。
陳衛東說:“從刑訴法的制定和修改過程可以看出,我們從強調打擊犯罪發展到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并重,既結合我國國情的實際狀況,又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民主法制建設不斷向前推進。在新的歷史時期,這對推動中國法治前進具有重要意義。”
解放思想,開門立法。刑訴法的修改廣為社會所知,并廣納各界意見。2011年8月,互聯網上公布草案全文征求社會意見,收到的意見達8萬多條。“沒想到一部如此專業的法律,大家能提出這么多意見建議,還對法條的個別字句都錙銖必較。科技的進步,讓立法機關開放性地吸收各種觀點和意見成為可能。”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有關負責人說。
陳光中說,“立法既要前進又不能超越實際。所以刑訴法的修改也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法律還要不斷完善、不斷與時俱進,越往后任務也越艱巨。”
三十年,我們銘記--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的光輝字句,銘刻于莊嚴的共和國法律之上;
三十年,我們呼喚--法律在實踐中迸發力量,促進中國法制文明進步,把依法治國推向更高境界……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