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分析師針對媒體解讀澄清觀點
保監會日前發布通知稱,為了適應保險市場發展的需要,加強依法行政,保監會對現行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自11月21日起廢止《關于在保險條款中設立仲裁條款的通知》等21項規范性文件。
據了解,被廢止的21項規范性文件涵蓋保險條款、保險詐騙、信息化建設、相互代理、中介機構管理、保險數據統計、保險營銷員管理、人身保險產品變更等多個方面,其中兩項規范的廢止引起了媒體和公眾的關注,即《關于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通知》和《關于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股權的通知》。保監會消息甫一發出,即有媒體報道稱,“掃除了保險營銷員實行員工制的部分制度障礙,營銷員或將轉為保險公司正式員工”,“險資投資商業銀行股權將不再受單獨的余額和投資比例限制”。
“部分媒體對廢止21項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解讀,但我們認為有必要對其中的部分內容作出正確的解讀和澄清?!贬槍Σ糠置襟w的解讀,中銀國際證券分析師隨即作出如此回應。
中銀證券分析師認為,被廢止的21項規范性文件中,絕大多數內容對于保險公司的影響都非常有限,其中有兩項內容是相對值得關注的。首先是第14項,即廢止《關于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通知》。這項規定出臺于2007年底,其中明確表示,“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招募代理制保險營銷員時,在廣告、宣傳手冊及口頭宣傳和解釋中應當明確說明招募的是代理制保險營銷員而非公司員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是在招聘公司員工,或者承諾將其轉為公司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