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華僑歸僑僑眷權益保護辦法》發布施行
3月31日,南京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正式頒布了《南京市華僑歸僑僑眷權益保護辦法》,并將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華僑、歸僑、僑眷可以參加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符合公開選拔領導干部條件的,還可以參加公開選拔。
這是南京市頒布的第一部以“僑”為主題的政府規章,旨在適應南京市情、僑情的新變化,適時回應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等涉僑群體的新需求,維護其合法權益,從而進一步樹立法治、開放的城市形象,優化城市發展環境,吸引更多的僑界資源來南京發展。
《辦法》共36條,主要內容包括:規范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的身份界定;鼓勵華僑、外籍華人、歸僑、僑眷及其境外親友回寧創業,捐助公益,吸引其中的高層次人才來寧發展;確保華僑的市民待遇以及維護外籍華人在南京市投資創業和工作發展的相關權益;對早期歸僑、僑眷給予適當照顧等。
為適應當前市情、僑情的新變化,《辦法》在權益保護范圍上,從傳統的歸僑、僑眷擴大到華僑,并適度延伸到外籍華人;在權益保護基礎上,吸納了南京市近年來出臺的“人才引領”、“創新驅動”的政策措施,鼓勵海外高層次人才來寧創新創業。
據初步統計,南京市現有歸僑、僑眷及長駐的外籍華人、華僑約10萬人,原籍南京或與南京市有淵源的海外華人華僑約10萬人。近年來,南京市與海外華人華僑的聯系日益密切,前來南京創新創業的華人華僑專業人士不斷增多,已構成南京市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的主體。
作為南京市第一部僑務地方性立法,《辦法》的出臺有利于南京集聚更多的海外涉僑資本、人才、技術、信息等資源,為南京市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打造人才和創業創新名城、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做出貢獻。
來源:中國日報江蘇記者站 (記者 宋文偉)編輯:張少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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