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法生效 9月起應發工資低于4268元有望免個稅——————
9月1日起,職工個人收入將按照新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計算。從理論上計算,每月“應發工資”低于4268元者即有望免交個稅,不過實際計算時除了本人當月工資外,還要考慮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性收入以及參加的社保是“三險”還是“五險”。
勞動法專家昨天表示,企業和個人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因此,9月1日后,從理論上計算,每月“應發工資”低于4268元者即有望免交個稅。
■"兩高"明確危害計算機信息安全犯罪適用法律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今日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這一司法解釋針對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所涉及的定罪量刑標準、單位犯罪、共同犯罪、術語界定等問題,進一步明確了相關刑事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
司法解釋共有十一條,重點內容包括:一是明確了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等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二是規定了對明知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犯罪所獲取的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犯罪所獲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控制權,而予以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行為,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責任;三是明確了對以單位名義或者單位形式實施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犯罪的行為,應當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四是規定了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共同犯罪的具體情形和處理原則……
■外資進入需過安全審查“檻兒”———————————————
商務部于8月26日在網站上正式掛出共計12條內容的《實施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安全審查制度的規定》,該規定將于9月1日取代暫行規定,正式實施。隨著外資在中國占有量和影響力的提升,安全審查也開始正式列入議事日程,成為外資進入的第三道門檻。
商務部研究院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員何曼青指出,現在,外資以并購的方式進入中國,需過三道門檻,依次是產業準入政策,即《外商在華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反壟斷調查以及國家安全審查,“這是一個從靜態逐漸走向動態發展的管理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新規定在第九條提出,對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應從交易的實質內容和實際影響來判斷并購交易是否屬于并購安全審查的范圍;外國投資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實質規避并購安全審查,包括但不限于代持、信托、租賃、協議控制、境外交易等方式。
這意味著,類似于“支付寶”及新浪等通過“協議控制”等方式規避國內法律的行為,已經正式納入中國法律監管。
■借殼上市門檻提高,殼資源貶值———————————————
《關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與配套融資相關規定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首次明確借殼上市標準,即上市公司向借殼方購買的資產總額達到或超過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的前一個會計年度期末資產總額100%。同時,擬借殼的經營實體持續經營應當在3年以上,最近2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數且累計超過2000萬元。
這接近首次公開發行的標準,甚至高于創業板首發的盈利標準(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 ,且持 續增長)。顯然,借殼上市門檻提高,在創業板新股大量發行的同時,殼資源面臨貶值,重組板塊炒作將降溫。
來源:人民網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