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里,車主“健忘”已成車險理賠的一大殺手。不同于壽險有60天的繳費寬限期,車險一旦“過期”,在斷檔期“裸奔”的愛車出險后,車主不但沒法獲得任何賠付,甚至可能面臨保費上浮。如果是交強險過期,后果則更嚴重,將面臨扣分、扣車、罰款等處罰。
車險沒有寬限期
金先生因為忙于工作忘記給車子續保了。上周某一天由于闖紅燈被交警攔下,而且被查到他的車險已經過期,金先生的汽車就被扣留了。并且交警給予金先生規定投保最低責任限額應繳納保險費兩倍的罰款。為了拿到愛車,金先生匆忙趕到保險公司去給汽車續保,卻被告知超過了續保期,要續保還要重新驗車。多一道手續不說,還平添許多麻煩。
對工作繁忙的有車族來說,忘記續保在所難免,為什么保險公司不能像壽險那樣設置寬限期呢?很多壽險都含有60天的繳費寬限期,即便在2年內補繳費用,保單都可能“起死回生”。對部分短期內資金比較緊張的消費者而言,這種繳費寬限期給了一個緩沖。對此,太平財險湖南分公司車險專家李峰解釋,相比繳費幾十年的壽險而言,車險最多為一年。加上出險概率高、車主續保忠誠度無法保障等多種因素,車險不存在繳費寬限期。
過期續保或需驗車
一般而言,各保險公司會在車險臨近“保質期”時提醒車主,但車輛仍可能脫保“裸奔”。一方面,車主確實忘記了當初投保的具體日期,結果錯過了規定續保期限;另一方面,有的車主心存僥幸。考慮到可能存在的道德風險,保險公司對部分續保車輛多了一道關卡:驗車。“如果車主只購買三責險,保險公司一般不會區別對待;但如果是車損險,續保時則要求驗車。”李峰說。
保險公司如何發現脫保車輛呢?系統一般默認沒有賠付記錄的車續保將自動享受優惠。而如果承保系統顯示過去一年內沒有賠付記錄,而車險又沒有享受折扣優惠,原因只能是:車輛脫保、車輛已過戶或車輛和保單信息不符。如果是車輛脫保,為了防范道德風險,保險公司可能要求驗車。
脫保后費率可能上浮
目前長沙市各大保險公司普遍對“脫保”車區別對待:車輛“脫保”超過60天后,車主續保不但不能享受到續保優惠,還可能面臨費率上浮。如果是交強險脫保,后果更嚴重,將面臨來自交警部門的扣車、扣分、罰款等懲罰措施。
對此,為避免費事費錢,保險業人士建議車主“把事做在前面”。“交強險是強制購買的險種,按照規定車輛沒有交強險是不能上路的。一旦被發現,交警會扣車,而且罰款。目前,普遍的罰款標準為交強險的2倍。以一輛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車為例,交強險為950元/年,需繳納罰款1900元。只有繳納罰款并補買保險之后車主才能上路。”因此,李峰提醒車主,可將保險卡放在車內方便提醒自己。同時應該盡量“貨比三家”,綜合比較各種渠道以及各家公司的保險項目和保費,目前各家保險公司電銷車險的費率比傳統渠道優惠15%。車主還需避開月底的集中續保高峰期,以免時間、手續等延誤導致車險失效“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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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需提防“早產”保單
本報訊(記者肖娟)車險有時效,不僅僅是保單過期。近日有網友李先生爆出幾年前某知名保險公司“早產”保單事件:還沒買車或車險還未到期,保險公司提前承保導致車主花冤枉錢。
同一個錯誤,該保險公司犯了兩次。據李先生介紹,購車發票是2005年4月18日統一開具的,但車輛保單簽發的保險期限卻是從2005年4月6日開始的,也就是說,還沒買車時就有保單了,“時差”達12天;2007年續保時,同樣的事情又發生了:保單截止期限明確注明到2007年4月5日止,但續保時該公司保單出單日期卻為2007年3月24日,前后又相差了12天。
為避免保單過期,部分車主往往會提前續保,這為“早產”保單提供了可乘之機。由于續保合同的時間將自動成為新保單的生效日,而這種“早產”保單不僅將使車主花冤枉錢,如果“早產”太久,還易導致理賠糾紛。由于“早產”保單,李先生投保期限出現了12天的重疊,相應地續保當年的保險期限“縮水”12天。若在重疊期間發生理賠案,按照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投保人重復投保,保險人并不重復理賠,即車主付出了雙倍的保費,但沒法獲得雙倍理賠。
溫馨提示
以下渠道可獲知車險保單有效期
●車險快到期時,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和客服會通過短信或電話告知
●通常為愛車做養護的4S店會在車險到期前提醒車主續保
●車主可在每年購買車險當日設置備忘錄做個提醒
●投保時領到的保險卡建議放在車上或者跟駕照本、行駛證等放在一起,可供隨時查閱
●不確定具體哪一天到期,車主可撥打保險客服電話或者登錄保險公司網站實時查詢
來源:長沙晚報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