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7日發出通知,經國務院批準,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的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執行,自2011年1月1日起,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統一按10%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
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對汽車行業的沖擊,振興汽車產業,我國在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施行減按5%征收車輛購置稅政策,并將減征車購稅的優惠政策延續至今年底,但征收稅率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調整為減按7.5%征收。
近兩年來,受惠于車購稅優惠政策,我國汽車工業市場發展迅速,尤其是小排量汽車受到市場歡迎。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數據顯示,2009年我國汽車銷量達到1364.48萬輛,同比增長46.15%,首度成為全球第一大汽車產銷國。今年前11個月,我國汽車銷量已超過1600萬輛。
而受汽車銷量較快增長和今年起對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車由減按5%調至減按7.5%征收車輛購置稅的影響,今年前11個月,我國車輛購置稅收入也實現快速增長,共完成1569.18億元,同比增長53.3%。
不少人擔心,購置稅優惠政策的取消會對明年車市不利。對此,一些業內人士表示,從今年購置稅優惠減少后的市場表現來看,雖然市場份額略有下降,但汽車銷售絕對量仍在增加。購置稅優惠是為應對金融危機對車市造成的不利影響而出臺的,現在國內汽車消費剛性需求與潛力逐步提升,促使今年汽車銷量大幅增長,說明這個政策的任務已經完成,取消后對汽車市場不會有大影響。
來源:人民日報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