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山西省環保廳獲悉,在國家"十二五"確定的二氧化硫、化學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四項約束性指標基礎上,山西省將煙塵、粉塵列入"十二五"減排指標范疇。
這是今年山西省人大通過的《山西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中所規定的,此條例將于2011年1月起正式實施。
山西省環境保護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條例全面拓展了減排領域,填補了揚塵、機動車尾氣、電子廢物污染防治的立法空白,并提出了生態環境補償金制度,為深化污染減排提供了法律支撐。
來源:新華網山西頻道 編輯: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