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整整一年之久的“真假開心網”一案有了最新進展。昨天,記者從開心網(kaixin001.com)獲悉,千橡旗下北京千橡網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就“真假開心網”一案向北京市高院提出的管轄權異議上訴已于日前被駁回,這意味著此案有望于近期再次開庭。
2009年5月,開心網(kaixin001.com)的擁有者北京開心人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指責千橡旗下的北京千橡互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要求后者停止使用“開心網”作為網站名稱,并對侵權行為進行賠償,此案一度引發業界和社會的廣泛關注。
2009年10月,此案第一次開庭,千橡互聯提出,“開心網”的網站名稱和域名已轉至千橡旗下另一公司千橡網景名下,開心網“告錯人了”,從而令此案產生戲劇性變化。而開心網方面認為,這是千橡故意在為審判拖延時間。隨后,開心網追加千橡網景為共同被告。2010年2月,千橡網景以住所在北京市石景山區為由,向北京市二中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認為此案應在北京市一中院審理。
開心網代理律師李云德表示,在此之前,本案另一被告千橡互聯公司已經向北京市二中院和北京市高院就管轄權提出過異議和上訴,均被駁回。針對千橡網景的異議,北京市二中院認為,千橡互聯與千橡網景同為本案被告,其中千橡互聯的住所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屬于該院轄區,所以對本案也有管轄權,駁回了千橡網景的異議。
對此裁定,千橡網景表示不服,又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了上訴,提出應以該公司住所地確定管轄法院,及千橡互聯不是本案“適格被告”,不應按照其住所地確定本案管轄法院等兩項主張。對此上訴,北京市高院于近日下達了終審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李云德指出,北京市二中院已要求千橡不能將“開心網”名稱及網站域名再次進行內部及外部轉讓,因此,本案的被告主體不會再發生變化。由于北京市高院的裁定為終審,意味著此類案件進行過程中最費時間的管轄權異議問題也已解決,本案在程序上將能很快進入第二次庭審。對此,千橡方面昨天并未做出任何回應。
來源:人民網-《京華時報》 編輯:段若蘭